店 家 介 紹: | 二十年前,宜農牧場在蘭陽平原的一處鄉村,開始了生產羊奶的酪農工作,從那時候起,宜農牧場便秉持著新鮮香醇的生產理念延續至今,並逐漸研發多樣創新的口味,於自家農場開始販售,自然純樸的農場環境,成就了適合所有族群的最佳休憩場所。 *農場裡有什麼動物?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nuan888/TTbHAD# *可以玩什麼?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nuan888/XfYFWJ# *農場景緻: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nuan888/ILAAbD# | |||||||||||
| 店家推薦: | *~消費說明~* *入園門票/ 不分票價一律10元* *餵羊兒*馬兒/ 牧草10元* *餵小羊*小豬/ ㄋㄟㄋㄟ30元* *餵白兔*天竺鼠/ 紅蘿蔔10元* *餵魚*鴨子/ 飼料10元* *牧場騎迷你馬/ 小朋友的最愛4圈100元* *自行車田野遊/ 暢遊四座公園2小時100元* 牧場烤肉(三天前預訂)--場地費300元 人數限制:20人以下 多種價位、豐富菜色供您選擇 套餐明細表:http://blog.xuite.net/yesno5240/BBQ/17617771 蒜味桶仔雞(一天前預定)$490 享用人數:5人 *附用具組 肉質鮮美的台灣土雞, 再用大量的蒜頭提味,把整隻雞烤到金黃香嫩,就是牧場裡最有味道的美食饗宴。 牧場擠羊奶體驗(一天前預定)$150/人(已含入園門票) 所需時間:60分鐘。人數限制:5人~60人團體。 1.餵食農場動物-附贈牧草 2.趕山羊比賽-把最多隻山羊趕出羊圈即可獲勝 3.解說-乳羊機智問答、擠羊奶教學 4.體驗擠羊奶樂趣、擠羊奶比賽 5.羊乳冰淇淋或羊奶咖啡擇一份 手工羊奶皂DIY~$150 行程:手工皂課程.帶回香皂成品一塊 數種花型可選擇,20多種香精油調配喜愛的香氛,設計專屬的顏色,世界獨一無二喔!http://photo.xuite.net/yesno5240/2639864/1.jpg#support_xuite 彩繪牧場陶羊DIY~$150 快來幫小羊畫上漂亮的眼睛,穿上美麗的衣裳,把牧場裡美美的回憶裝起來,當做這次宜蘭之旅的美好回億吧!http://photo.xuite.net/_my/b_6_5?p_id=105180646 古早味控窯(一天前預定)$1500 食材:香噴噴土雞一隻+奶油玉米10條+宜蘭地瓜10條+土窯蛋10粒 *古早味控窯為已燒好的窯,不需堆土,我們會為您服務喔! *每窯價格包括控窯場地費、指導人員、餐具、柴火燃料費 田野控窯(三天前預定) A餐 香噴噴土雞一隻 800元 B餐 奶油玉米12條 700元 C 餐 宜蘭地瓜12條 700元 D 餐 宜蘭地瓜6條+奶油玉米6條 700元 E 餐 宜蘭地瓜3條+奶油玉米3條+土窯蛋6粒 700元 *每窯價格包括控窯場地費、指導人員、餐具、柴火燃料費 | |||||||||||
| 店家特寫: | ||||||||||||
宜蘭宜農牧羊場是一家袖珍農場專門飼養可愛的小動物,由於經濟不景氣,大家都縮減出門遊玩的預算,但是這家農場一到假日還是人潮不斷,因為農場只收10元清潔費,就可以讓全家人玩上一整天。 小朋友拿著奶瓶,餵著小豬仔,旁邊房舍裡的羊咩咩也正吃著小朋友送過來的青草,跟這些只能在電視上看到的小動物做近距離接觸,讓小朋友高興得不得了。 這座農場有一公頃大,但只要付10元,就可以在裡面待上一整天,在不景氣的時候,吸引相當多人來玩樂,玩累了還可以躺在吊床裡小睡一下,並且品嚐農場主人親手做的羊奶製品。 10元的門票其實只能算是清潔費,但農場主人並不在意能不能賺大錢,他說反正農場每天都要開門,人氣愈多才能帶來好運。 景氣不好,讓這個10元農場更加熱門,成為當地火紅的旅遊景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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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這麼讚的地方~
[版主回覆12/16/2008 23:40:28]不客氣啦!!!阿芳妳好:
我預計一月份規劃宜蘭二日遊攜帶二歲兒子晚上住月牙泉,可以請妳建議適合親子出 遊的景點嗎?謝謝囉!對了宜蘭牧羊場及羅東夜市必去喔.....因看了妳的介紹!
[版主回覆12/18/2008 22:12:41]最好是安排在平日來玩~消費便宜又不會人太多~~~
第1天~早上去南方澳內碑仔海邊(情人灣)去看看,之後再到金身媽祖廟去拜拜,然後可以在廟旁邊吃小吃,有米糕、苦瓜排骨湯、肉圓、花生湯,轉去白米木屐村。下午可以去逛逛梅花湖或。
晚上去夜市,這一天在羅東運動公園旁過夜,這裡離夜市也近。晚上可以到羅東夜市逛街,吃吃有名的宜蘭小吃,當歸羊肉湯、包心粉圓、烤肉、市場紅豆冰、紅豆湯圓……羅東的名產有宜蘭餅、鴨賞、蜜餞、麻薯…民宿業者可介紹那裡買。
第2天~~早上到羅東運動公園走走,附近有湧泉公園(自然湧泉水又乾淨又冷,透心涼)、分洪堰公園、宜農牧羊場、廣興農場、荷花池、蓮花池、單車專用道、運動公園、香廚米粉羹、臭豆腐、牛車俥蜜餞DIY、鴨肉尚黑白切。 下午到傳統藝術中心去逛逛,還有可以搭小船遊冬山河讓你有很浪漫感覺哦~~~再到礁溪泡湯(春風泡湯,雙人池40分/180元,電話03-9887038)。
http://www.yueyaquan.com.tw
(宜蘭民宿月牙泉渡假行館)
原本,我也非常喜歡到宜農牧羊場;然而,牧羊場的態度讓我從此改觀......。 本人是認養小黑(羊)、小黃(羊)的牧養者。因喜好接觸動物,以致小黑(羊)、小黃(羊)於2008年7月19日甫出生後,即與該二羊互動密切,甚好不容易為小黑(羊)、小黃(羊)找到媽媽(母成羊),藉此記錄小黑(羊)、小黃(羊)以及媽媽(母成羊)的成長。 約莫2008年10月,在牧羊場親見一位男子駕著「XX羊肉爐專賣店」的小貨車,極端粗暴地拖走一頭公羊(將公羊強套置米袋中),伴隨著公羊悽烈的哀號聲,這樣的場景令人不忍心多看,尤其是那車身大大的「XX羊肉爐專賣店」,為這頭公羊的命運感到悲傷……。 幾天過後,同遊宜農牧羊場的友人或許引發惻隱之心說:「我們認養小黑(羊)、小黃(羊)吧!我不敢想像,看著小黑(羊)、小黃(羊)出生、長大,之後竟受宰殺!」 後與宜農牧羊場的郭太太聯絡,知悉二頭羊每個月的認養金額後,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經濟負擔,遂未討價還價,於2008年11月21日「一次」付上「二」頭羊「三」個月的認養金額,以示認養誠意;甚宜農牧羊場要求擬簡略之「認養契約書」,令任職於司法機關之本人亦不願計較當中的契約內容的粗糙,因相信宜農牧羊場會特別照顧小黑(羊)、小黃(羊),當然這當中包括不會讓小黑(羊)、小黃(羊)受宰殺! 認養後,本人與友人「每週」皆排除萬難地從台北市開車前往宜蘭宜農牧羊場,為記錄小黑(羊)、小黃(羊)的成長,不曾間斷。雖然,覺得辛苦,但能挽救看著長大的生命,欣慰值得! 2009年1月9日,才剛到宜農牧羊場,郭太太竟說:「啊!前幾天有來抓小羊(販賣、宰殺),不知道有沒有抓到你們的羊?」 「甚?我們認養的羊妳們究竟會分辨嗎?(心一驚!該不會小黑、小黃已受宰殺!不是已經付錢認養照顧了嗎?)」 還好,當天小黑(羊)、小黃(羊)還在,確實好幾頭小白羊已不在羊場了。 回家前,再次向宜農牧羊場確認是否得以分辨小黑(羊)、小黃(羊),郭家答:「沒問題啦!早就知道了!」 認養至今,仍是合法認養權利人,本欲於2009年2月再繳交繼續的認養金額(事前即詢問是否接受信用卡或國民旅遊卡),竟發現小黃(羊)不見了!羊場確實又少了許多小羊!不免悲從中來,小黃(羊)被宰了!不是一再交代的事嗎?詢問宜農牧羊場,郭先生竟隨口指稱一頭羊為小黃(羊)矇混;殊不知,我們看著小黑(羊)、小黃(羊)的出生、成長,相片記錄達上千張,甚是媽媽(母成羊)!郭先生一副「還不是都是羊的態度」,令人心寒! 當時一位不知名的工作人員一再保證:「我們小箏(郭小姐)每天都會上網,她一定會和你們解釋、聯絡!」 事件過後,迄今「從未」接到任何一封郵件、一通電話。 原來,當時的保證只是打發! 事實上,自從付錢認養後,也「從未」接獲任何一張照片、一通電話(雖然,郭小姐一再允諾將按時報告小黑(羊)、小黃(羊)的近況)。 原來,當時的允諾只是空談! 錢還是照拿;羊還是照殺!而且還只是剛滿6個月的幼羊,真有這麼缺錢嗎? 如此豈不是已符物之毀損之要件(民法第196條)嗎?豈不是已致使契約債務給付不能(民法第226條)嗎?於本人合法認養權利期間發生事故,豈不是該當法定損害賠償之請求(民法第256-260條)嗎?既然宜農牧羊場收了認養金,依郭太太所在意擬具「認養契約書」,雙方豈不是理應互負權利、義務嗎? 依法律解釋,契約並非一定需為「書面」訂立;「諾成」(口頭)契約亦可,何況已付上約定認養金額,有無「認養契約書」不影響契約成立,雙方豈不是應互負權利、義務嗎? 如此對待生命,難以想像!總之,一切僅是本人過度期待,原以為宜農牧羊場是負責任的好農家;卻似乎視錢如命,令人遺憾! 不好意思打擾了!因看到部落格有感而發! [版主回覆02/11/2009 09:55:17]
商業行為和認養的善行就是這麼殘忍的背道而馳~~
祈望商人能在收取金錢之餘,付出真心…真難!!!
這是心的問題~無法期待人人同理心~~~~
不好意思,話說多了! 只是看到這裡的文章有感而發, 希望我們都能夠對於「生命」有所關心; 而不是將「生命」視為特定目的! 這也才是教育的真正意義! 彼此祝福! MIDDLE
沒問題! 很高興認識妳! [版主回覆02/12/2009 22:52:43]那就先謝了~~
謝謝告知!已知悉相關事宜。
然而,僅能說─牧羊場一直已來的不聞不問,發生事時/後「一再允諾」將會與我們聯絡,事實卻連一封電子郵件皆吝惜回應?如此我們該如何詢求疑問?
失蹤了不也該必須告知嗎?
前幾天郭太太甚至還打電話一再保證羊還在!如此豈不是刻意欺騙?
再者,請勿覺得是我們過度反應,事實於2009年1月9日,才剛到宜農牧羊場,郭太太竟說:「啊!前幾天有來抓小羊(販賣、宰殺),不知道有沒有抓到你們的羊?」
如此,理應該體認為何我們隔次未見小黃(羊)的難過……。
那麼,當中的澄清還是無法回應2009年1月9日郭太太驚慌失措地說的事。
最後,本人自始皆未稱己為小黃(羊)之所有權人;但確為合法認養權利人,也就是得以處置、使用、佔有等權利,更是郭太太曾說:「我們賣一隻羊約1萬多,你們認養1年後差不多可以帶回家了……。」
我們正如此規畫著;然而,小黃(羊)確實不見了!我們到現在仍未接到正式的回應,還須透過網友轉告知,豈有此理?
[版主回覆02/17/2009 01:45:46]這件事我學到一件事~~
只有掌握在自已的手中才是真正擁有!!!
煩 請宜農牧羊場兌現承諾
不知為何宜農牧羊場(郭小箏)喜至他網站/單位回應事件;而非與本人信件往來?也許,「公開」負責是件好事,唯每須網友/單位轉告知,稍嫌困擾!
又一納悶,今(2/17)與郭太太電話中詢問相關事宜,郭太太說:「羊一定還在啦!不要聽郭小箏亂說話啦!她才20歲不懂事啊!更何況她早已經『不是宜農牧羊場的工作人員』,她在外面說的都不算啦!我們才能代表宜農牧羊場……。」
怪哉!宜農牧羊場怎會內部說法矛盾?當中的親子紛爭本人並無願多瞭解,僅有一疑問:「小黃(羊)還在嗎?不論究竟是失蹤、死亡還是被宰殺。小黃(羊)究竟還在嗎?」
依現場來看,不禁悲從中來,小黃(羊)真的不見了!好幾頭小白羊也不在現場!
另外,由宜農牧羊場仔細精算飼養成本,似乎忘了:「認養費是給羊們『加菜』的!豈是補貼飼養成本!」更何況,許多來到宜農牧羊場的觀光客「須自掏腰包」購買奶瓶、牧草餵「妳們的」羊,觀光客將羊養大了還可以生產羊奶、宰殺、販賣,如此用盡剩餘價值,豈有如所述「不計較成本」呢?
那麼,認養費是花費在哪裡呢?
再三強調:「本人與吳先生『皆非』居住於宜蘭,為表達照顧、認養小黑(羊)、小黃(羊),每週五皆『特地請假』,從台北『開車』前往宜蘭(石油是免費的嗎?);若要事在身,則各自於週末/日前往,不曾間斷。並非無業之人,公務煩忙絕對不下於宜農牧羊場!」
這樣的客人,宜農牧羊場不應感到欣慰嗎?宜農牧羊場仔細精算飼養成本,不免令人心寒!
宜農牧羊場(郭小箏)對於法律解釋似認識不深,為免貽笑大方,建議多充實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法第184至198條文)、債之效力(民法第220-1至227-2條文)、契約(民法第245-1至270條文)及物之毀損之要件(民法第196條)等規範,本人亦可推薦淺顯易懂之法律書刊。
寄放於宜農牧羊場的二條項圈,係因臺灣並無較大的項圈(僅有大狗項圈),「特地」請託友人至德國購買,為表達照顧、認養二羊。
既然,宜農牧羊場(郭小箏)公開允諾:「小黃(羊)在不知名的環節中遺失了,僅能退還全數認養金以及項圈費用以表示歉意。」
本人並未爭執價金事。既然事到如今,退還之全數認養金,煩 請以「宜農牧羊場名義」捐款至世界展望會(http://www.worldvision.org.tw/donate.html),作為宜農牧羊場對於生命之重視,並有助於宜農牧羊場之社會形象。
煩 限期於2009年2月28日前將「捐款收據影本」及寄放於宜農牧羊場的「二條項圈」郵寄至吳先生所留聯絡地址。
相信宜農牧羊場為愛惜羽毛,二條項圈必定不會佔為己有;允諾之事不應出爾反爾,諸多網友/單位理應給予支持才是!
合法認養權利人 2/17/2009
[版主回覆02/18/2009 01:49:09]我會轉答~~已收到「宜農牧羊場」寄來的捐款收據(世界展望會),
值予肯定與鼓勵!
只是,未收到寄放在牧羊場的兩條項圈及鍊子,
這不是公開允諾之事嗎? [版主回覆02/24/2009 22:56:28]人家是說~~看你買多少錢折現給你~~~
他說羊不見了~~如果那還有兩條項圈及鍊子!!!
「兩條項圈及鍊子」和羊不見了沒有關係!
因為,我們是「寄放」在牧羊場販賣部,
牧羊場早已知情。
因為是從德國特別帶回來的,所以「寄放」……。
[版主回覆02/25/2009 08:19:00]是「寄放」在牧羊場販賣部呀?
那就打電話給牧羊場~請他代為寄回吧!!!
是啊!但寫MAIL從未回應;
打電話,那頭的工作人員直說一定會回電,
但也未接到消息…….。
(所以一直麻煩網友或其他單位轉通知,
真是抱歉了!)
今早再次去電,
終於!
牧羊場回應:「兩條項圈及鍊子『都不見了』」!
(不是一直寄放在那嗎?)
都這樣了,能怎麼辦?
[版主回覆02/26/2009 11:05:21]牧羊場不是說~~願意賠項圈費用嗎?
那就請賠呀!!!
我想,不用這麼麻煩了。
若當初真如所說願意賠償,
理應包含在收據金額,
不需一再請託該如何做…。
特別從德國挑選、帶回來的「兩條項圈及鍊子」,
為的是給小黑(羊)、小黃(羊)…。
我想,真的不用這麼麻煩了。
認養當初也不是在意錢的問題,
想到先前每週五皆「特地請假」,
從台北「開車」前往宜蘭,不曾間斷。
做生意的商家,能夠遇到多少這樣的客人?
這樣的客人,宜農牧羊場難道不感到欣慰嗎?
我想,真的不用這麼麻煩了。
既然已無認養的事實了,
「兩條項圈及鍊子」就當作送給牧羊場了。
只是,
很確定的是─
之後不會再回到那傷心的地方……。
不好意思,多次佔用阿芳的版面!
希望我們都能夠對於「生命」有所關心;
而不是將「生命」視為特定目的!
彼此祝福!
MIDDLE [版主回覆02/27/2009 13:02:42]是呀~~感情的受傷是無法用金錢償還的~~
希望牧羊場~也能從這個事件中獲得成長!!
大家都能得到想得到的~~~而不是彼些傷害!!!
像你很好玩~~人很感性,但學的是法律…
是個矛盾的共同體!!!
像你很好玩 人很感性,但學的是法律…
是個矛盾的共同體!!!
一點都不矛盾!
因為我的教育背景並不是只是法律,
還有感染症醫學以及社會福利;
雖然,在司法機關服務需要極端的理性。
但,人總需要平衡。
所以,興趣的培養非常重要,
(妳可以看看我的自我介紹)
所以,很多人稱我為:「非典型法律人」!
彼此祝福!
週末愉快!
[版主回覆03/01/2009 12:24:24]「非典型法律人」~~~平衡~~~~好吧!!!妳好!!看到妳的部落格,妳是蘭人嗎??是這樣的,因我是中部人,這次公司旅遊要北上去宜蘭玩,由我主辦,希望妳可以提供當地好玩,好吃的給我們參考,不知方便嗎??看到妳介紹的農牧羊場還真不錯,還有類似或其它妳覺得不錯的點嗎??感恩哦~~很高興認識妳!!
[版主回覆03/21/2009 23:13:49]你好~我把宜蘭好玩的行程都整理在這裡~宜蘭好好玩 ( 29 )
給你參考,有問題請等我3/26回國再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