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可以抵稅
交通罰單可以抵稅喔! 你手上有幾張?別急著丟
交通罰單可以抵稅喔!
立法院剛剛通過一項決議案: 民眾所繳交的紅單可以抵稅
如果罰單遺失還可以網路申請補發喔!!


查證後:


依所得稅法第17條非個人綜所稅扣除額項目。(該條例系列舉可扣抵項目)

所得稅法第 17 條 按前三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一、免稅額。........二、扣除額。.......(詳請自行參閱法條)



交通罰單非營利事業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之費用或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所得稅法第 38 條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再則,若罰單或罰金得列為費用抵稅,實際之處罰金額相對變低,每人適用稅率不同,豈不是有失公平原則,再則也違反立法公平正義原意。



所以交通罰單及所以違反法令之罰款皆不能用於申報個人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抵稅之用。


你知道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沒出事有什麼好處!?  
下次保險時請業務員打七折
你知道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沒出事有什麼好處ㄇ?
大家可以注意一下喔!!!~~^^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這樣的事情,原來以前被保險公司坑了不少,所以,最近如果大家有要更新保單時,記得叫保險公司打折,否則告到保險司,他們可是要罰二十萬呢!!!
你知道投保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一年沒出事有什麼好處嗎?
無肇事紀錄沒減費,保險公司要受罰。
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已實施一年多,不少車主最近正面臨續保事宜。
雖然新制車險費率結構增加「無肇事紀錄減費」項目,但不少車主在向保險公司續保時,保險公司卻未減費。
財政部保險司前陣子接獲一些車主檢舉保險公司未依規定減費,
保險司已對多家溢收保費的保險公司開出罰單,每案罰鍰二十萬元。
保險司官員指出,自去年四月起實施的新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將保額和保險費大幅提高一倍左右,但也增加以肇事紀錄加減保費的規定,讓紀錄良好的駕駛人可以減少保費負擔,以鼓勵駕駛人重視行車安全。
依據規定,肇事紀錄加減保費大致可分成七種等級,分別是:
1. 新承保或無承保紀錄
2. 過去兩年無理賠紀錄
3. 過去兩年內理賠一次
4. 過去兩年理賠兩次(又分其中一年無理賠、每年都有理賠兩種情形)
5. 過去一年無理賠
6. 過去一年理賠一次
7. 過去一年理賠兩次等。
原則來說,如果過去一年無肇事紀錄者,保費可以打九折計算,兩年沒有理賠紀錄可以打八折,三年沒有理賠紀錄可打七折,最高保費以打七折為上限。
不過,很多保險公司在承辦車主續保時,可能以「沒有過去承保資料」為由,保費並沒有打折;或是車主明明從來沒有理賠紀錄,保險公司僅打九折計算保費,讓車主平白多付保費,損及車主權益。
保險司官員說:「許多車主並不知道強制車險無肇事紀錄可以減費的規定,因此未發現保險公司溢收保費。」
最近財政部接獲一些車主的檢舉案件,顯示車主已逐漸重視本身的權益。
官員表示,如果駕駛紀錄良好的車主在續保強制車險時,保險公司並沒有打折計算保費,車主可以檢附保費收據向保險司提出檢舉,一旦查獲確有此事,保險司將處罰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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